公共实验室管理规定

计算机实验室学生上机实验守则

发布时间:2014-08-24设置


  1、进入机房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听从实验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安排。学生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,取消当次上机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系;有急事需提前离开,须经任课教师批准。
  2、严禁在实验室内吃食物,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(包括雨具、饭盒等)及杂物(饮料瓶、废纸屑等)不准带进机房;爱护公物、水电、消防等各种公共设施;不准在电脑桌上或墙上涂写、刻字;不得随意走动,保持安静的实验环境。
  3、以学号的后二位数字对照电脑台座位号入坐;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,应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进行维修维护,不能在短时内排除故障时,由实验管理人员安排其他计算机继续上机实验;学生不得擅自调机使用。
  4、实验前必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,并写出实验预习报告,无预习报告者不得进行实验;按照教师布置的实验要求、任务进行实验操作,实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举手请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解答。
  5、实验结束,按要求填写“惠州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”,设备经实验管理人员检查,实验记录经教师检查,同意离开实验室时应按照规程关闭计算机,并将键盘架推进,把电脑椅排列整齐,有序地离开实验室。
  6、未经允许不得使用自带软件,不得随意更改程序,严禁更改系统配置,严禁设置CMOS口令和用户帐号口令;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,不做上机实验项目以外的操作,严禁玩游戏。
  7、学生上机实验过程中,严禁使用教师机、投影仪等设备;坚决杜绝私开机箱和盗取配件,严禁损坏实验室的各种设备,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。
  8、按要求及时整理实验数据,撰写实验报告,完成后统一交给教师批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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