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实验室管理规定

计算机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8-22设置


  为了更好地维护计算机,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,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实施,对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作如下规定:

  1、各实验室实行全额承包,责任到人,内容包括:系统维护,设备维修维护,帐、物、卡管理,实验室卫生、安全等工作。

  2、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上机辅导工作,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、关机器。

  3、实行坐班制度,准时上下班,按时开启机房,严禁上班时擅自离岗,有事要外出时可以向主任请假。

  4、做好当班记录,提示任课老师及学生填写当次实验室使用记录及设备的使用登记。

  5、严格按教学安排开启机房及有计划的课余开放,除此之外,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机房。

  6、在教学过程中,如果设备、系统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妥善处理,保证教学活动能够顺利进行。

  7、对随意拔插机器部件的学生要及时制止,并进行批评教育,对损坏机器设备的,按学校的规定由当事人赔偿。

  8、值班人员下机时应仔细检查设备、系统、电源、门窗是否关好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  9、严禁尘足进入机房,严禁吸烟,严禁喧哗,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机房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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